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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条鱼下狠手?东方男子要鱼遭拒 敲闷棍致钓鱼人溺亡

时间:2025-10-20 10:05:27  来源:渔具库  作者:渔具库
  就为条鱼下狠手?东方男子要鱼遭拒 敲闷棍致钓鱼人溺亡

  就为条鱼,下这狠手?

  东方男子要鱼遭拒敲闷棍致钓鱼人溺亡

  10月12日讯(记者王忠新)四名男子前往东方市大广坝水库附近一处养鱼基地钓鱼,在附近吃烧烤的几名青年醉醺醺地跑来要鱼,几名青年遭拒后竟然在夜里报复行凶,导致两人落水,一人溺水死亡。近日,一名“95后”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8月16日,翁某、周某、王某及林某驾车前往东方市东河镇大广坝水库附近一家养鱼基地钓鱼。当日下午,20岁的刘某三和邢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曾向钓鱼的人讨要活鱼,但遭到拒绝。

  次日凌晨3时许,刘某三、邢某、陈某准备报复对方,他们蒙上脸部,陈某持木棍打正在钓鱼的王某,导致对方落水。刘某三和邢某各持木棍登上岸边的小船,刘某三持棍朝在船上钓鱼的翁某背部猛敲一棍,翁某落水。正在船上睡觉的周某醒后也被打,但他趁机逃脱。翁某大声呼救,刘某三仍没施救,却趁着夜色和同伙逃跑。

  钓友们搜救翁某未果。17日中午,翁某尸体在水库被发现。经鉴定,翁某因溺水致死,王某、周某构成轻微伤。

  海南二中院认为,因刘某三报复打人,致对方落水并呼救,但其并无救人行动,而是选择逃跑,导致被害人死亡,故被告人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近日,该院一审宣判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三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翁某家属丧葬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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