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站内搜索: 热门搜索:做法 美味 鲫鱼 钓鱼 草鱼 红烧 可口 鲤鱼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垂钓新闻 > 综合新闻

四川绵阳一男子非法电鱼数百斤被罚五千元

时间:2025-10-20 09:52:28  来源:渔具库  作者:渔具库
    明知在城区禁渔区捕鱼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顶风而上。记者10日获悉,在城区三江库区非法电鱼的谢某某,近日被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24日凌晨,家住城区的男子谢某某驾驶小型木船,来到三江库区中脊岛附近,在明知此水域属禁渔区、时间属禁渔期的情况下,仍采取用增压器提高电瓶电压的手段,在该水域江面非法捕鱼,被绵阳市渔政管理站和绵阳市巡特警当场查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和捕捞的各种鱼类五十余公斤。同日,谢某某被绵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因涉嫌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非法手段捕捞,谢某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一系列法定程序后,由涪城区检察院于7月24日向涪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我只是捕了几十公斤野鱼,怎么就犯了罪了?”谢某某对于自己因捕鱼而被刑事拘留有些想不通。8月24日,涪城区法院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标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精彩高清钓鱼图片集锦(一)
精彩高清钓鱼图片集锦
外国比基尼美女钓鱼高清图片集锦(四)
外国比基尼美女钓鱼高
盘点那些震慑人心的深水巨怪
盘点那些震慑人心的深
精彩高清钓鱼图片集锦(二)
精彩高清钓鱼图片集锦
渔具推荐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www.yujuku.com 渔具库钓友社区
公安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8504号 ICP浙ICP备16039437号